关于做好2016年“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”有关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6-03-08 浏览次数:

关于做好2016年“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”有关工作的通知

 

陕教高办〔20162

各普通高等学校:

    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“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”的意见》(陕教高〔20157号)印发以来,我省各高校不断完善教学名师“培育—选拔—应用”机制,有力推动了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高。为深入贯彻全国、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现就做好2016年“名师引领计划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举办“高校教学名师风采讲堂”

(一)“高校教学名师风采讲堂”。

    各高校每学期至少自主开展2场“名师风采讲堂”,其中至少邀请1位校外名师。基本内容与形式为:

1. 经验介绍。通过名师分享教学工作经验,引领教师师德师风与专业素质提升。

 2. 示范课。通过名师讲授示范课,直观地展示先进教育理念、模式、方法和技术。

3. 交流互动。通过名师讲座、沙龙研讨等多种形式,帮助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。

(二)“高校教学能力提升名师班”。

    省教育厅依托西安交通大学、西北工业大学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北大学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,根据我省高校办学层次、学科特点和教师需求,分类举办“陕西高校教学能力提升名师班”,邀请省内外教学名师集中授课,为中青年骨干教师提供与名师近距离的交流和深层次研讨的机会。具体安排由相关承办高校另行通知。

二、建设“高校教学名师工作室”

 (一)主要任务。

    有关高校要制定方案,提供相应条件保障,2016年上半年要为本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建立“名师工作室”;年底前,要为本校省级教学名师建立“名师工作室”。省教育厅将根据各校建设情况,适时认定一批省级“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工作室”。

 (二)建设内容。

    “名师工作室”主要开展教学方法研讨、教学成果培育、新教师传帮带及相关学术交流,着力解决制约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,瞄准学科专业前沿提升教学能力,孕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并运用于教学实践。旨在形成以名师为中心的教学高端集智平台、青年教师成长基地,打造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大师级教学领军人物、教学团队。

 三、设立“高校教学名师基金”

(一)主要任务。

    各高校要统筹安排资金,设立“教学名师基金”。鼓励高校联合社会组织、企事业单位,共同设立“教学名师基金”。

(二)经费管理。

    高校设立的“教学名师基金”,用于支持“名师工作室”建设、资助名师开展工作和名师梯队建设。要按高校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管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

 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
    各高校要把深入实施“名师引领计划”纳入教学工作年度安排,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,狠抓落实,务求实效。

(二)加强检查督促。

    各高校于114日(星期五)前将本年度“名师引领计划”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。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结果将与“四个一流”等有关项目评选、表彰奖励挂钩。

 (三)其他要求。

    各高校于325日(星期五)前将《“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”工作联系人信息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。

    联系人:何文来     电 话:02988668917

    邮 箱:gjchewl@163.com

    附件:“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”工作联系人信息表

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

2016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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